全院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工作自即日起开始启动,请各部门按资产清查中拟报废的资产清单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审批表》(另附),如有增加可予以补充(须属于固定资产账中的)。此外,各部门实物账中如有需要报废的资产也可另附清单报送,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表(部门领导签字)。请于2017年3月25日之前报送给资产管理员黄佑平。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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