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子豪同学:
学校已对您作出予以退学处理的决定,由于难以联系到您,无法直接送达本决定,特予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十五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公告内容如下:
航空制造学院学生胡子豪,长期不参加教学活动,未经批准不返校。经辅导员与该生及其家长多次沟通后,屡教不改,累计旷课已超过60学时。
鉴于以上事实,现依据《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分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决定给予胡子豪同学退学处理。
学生本人如对以上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申诉者,视为主动放弃申诉资格,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学籍。
名单信息如下:
1.胡子豪,身份证号360502********0917,学号24113B011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