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项目调查表.docx
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为主题,由教育部与有关部委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第二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由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共青团江西省委员会、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同主办,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承办,江西教育电视台、江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开发办公室、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联合协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省教育厅厅长叶仁荪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为主题,由教育部与有关部委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第二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由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共青团江西省委员会、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同主办,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承办,江西教育电视台、江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开发办公室、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联合协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省教育厅厅长叶仁荪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实施。
江西省教育厅十分重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工作,希望以大赛为抓手,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互联网+”发展战略,深化我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动我省高校学科专业内涵创新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引导我省高校主动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的形成,助推产业转型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我省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我省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省级决赛三级赛制,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基础上,按照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项目进入全省决赛,全省产生30个团队入围全省总决赛。省级复赛由江西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具体协办,全省总决赛由江西师范大学具体协办。
二、参赛指南
1.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2.参赛对象
(1)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 3-5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教师 1-2 人。 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2)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三、校级比赛报名方式
1、联系人:黄芬娜,联系电话:15979036648,邮箱:88595551@qq.com。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26日——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