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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双高”计划建设经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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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学校“双高”计划经费的管理,确保学校“双高”计划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学校对“双高”建设经费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级管理、注重绩效、问效问责”的原则,建立经费管理责任制。“双高”建设经费预算作为学校综合预算的组成部分,纳入学校总体预算。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双高”建设经费包括政府拨款、举办者投入资金、企业投入资金和学校自筹资金等,主要用于:打造人才培养、创新服务、高水平专业群、高水平双师队伍,提升校企合作水平、服务发展水平、学校治理水平、信息化水平、国际化水平等。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管理职责

第四条 学校“双高”计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双高”计划经费的主管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双高”建设经费预算;

2.负责学校“双高”建设经费的筹措及配置;

3.负责审批学校“双高”建设经费的项目申请计划;

4.负责审批学校“双高”建设经费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5.负责审批学校“双高”建设经费决算。

第五条 学校对“双高”计划建设项目实行经费管理责任制。各三级项目责任部门是“双高”建设经费的使用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经费需求的论证;

2.负责预算调整方案的起草;

3.负责“双高”建设项目经费的预算编制;

4.负责“双高”建设项目经费的申请与执行;

5.负责建立“双高”建设经费使用和管理台帐。

第六条“双高”建设办公室(简称“双高办”)是“双高”建设经费管理的职能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对“双高”预算编制原则的制定和申报立项、可行性论证和预算的汇总;

2.负责“双高”建设经费的中期检查和期末验收;

3.负责“双高”建设成果评估和效益分析;

第七条财务处负责“双高”建设经费的收支管理,在学校总会计师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参与“双高”建设经费预算草案的编制、汇总,提请学校“双高”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批准;

2.负责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实施跟踪管理;

3.严格项目管理,强化会计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确保“双高”建设经费年度使用计划按期完成;

第八条纪检监察部负责“双高”建设经费使用的全过程监督与检查。

第三章“双高”计划建设经费预算管理

第九条双高建设经费预算是学校综合预算的组成部分,纳入学校总体预算。

第十条按照学校预算管理的要求,各三级指标项目责任部门应根据项目任务书确定的控制金额编制年度详细预算,学校和各专业群预算一级项目支出经由财务处汇总、双高办审核,统一报学校“双高”计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双高建设经费详细预算须经过项目申报、审核论证、立项审批、预算核定等程序,逐级建立严格、规范的评审机制,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制定预算方案。

第十二条 双高建设经费年度项目预算一经审定,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作调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需按管理程序逐级上报各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各项目小组在上报项目预算时,应严格按照相关项目申报文本的要求进行申报。

第四章“双高”计划建设经费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项目建设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按计划分配使用经费,加强双高建设经费预决算管理,保证经费按规定用途使用。

第十五条 双高建设经费不得用于与双高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以及未经申请批准的超出项目双高建设经费预算或定额的费用。

第十六条 支出审批程序须按照学校现行财务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使用双高建设经费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工程款项等,必须按照学校固定资产采购审批程序、合同签订审批程序及有关规定,按招投标程序办理。

第五章 “双高”计划建设经费决算管理

第十八条财务处上报决算时,须对双高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提供必要的文字说明,其主要内容包括:双高建设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经费的使用效益、经费的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

第六章 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十九双高办、财务处对双高建设经费进行实时跟踪,及时反馈双高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并会同纪检监察部对双高建设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实施全面监督。

第二十条 实行双高建设经费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双高建设经费的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检查。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审议,理事会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双高“计划建设经费管理办法.pdf

来源: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