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丁伟杰等3人自动退学 处理的公示
发文: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3-10-30 访问量:1597
各部门、二级学院:
鉴于丁伟杰等3名学生长期不参加学校教学活动,根据《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分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给予丁伟杰等3名学生自动退学处理。
学生本人如对上述处理有异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逾期未申诉者,视为主动放弃申诉资格,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学籍。
1、姓名:丁伟杰,身份证号:36043020010510****,学号:225231031。
2、姓名:徐满华,身份证号:360429197904262****, 学号:215441034。
3、姓名:李振华,身份证号:360733200203232****, 学号:215442002。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