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彭燕福等10人自动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文:学生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3-06-02   访问量:929

各部门、二级学院:

鉴于彭燕福等10名学生长期不参加学校教学活动,根据《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分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给予彭燕福等10名学生自动退学处理。

学生本人如对上述处理有异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逾期未申诉者,视为主动放弃申诉资格,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学籍。

1、彭燕福,身份证号 362421200020303****,学号201135016。

2、张文博,身份证号 36020320020206****,学号201135020。

3、钟 明,身份证号 36073220041123****,学号2211A4033。

4、雷 宝,身份证号 36048120040202****,学号221181029。

5、肖 瑞,身份证号 36080220041119****,学号221111041。

6、刘 滢,身份证号 36073120011109****,学号201311046。

7、伍勇杰,身份证号 43052320030608****,学号221339037。

8、魏子凡,身份证号 36012320030414****,学号211492031。

9、王子繁,身份证号 36240220030829****,学号211496038。

10、黄 磊,身份证号 36252420030404****,学号201136057。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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