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2年12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关于推动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补充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深化我校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特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职能定位
学生会是党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二、改革运行机制
学生会组织架构一般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探索实行轮值制度,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学院学生会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级学生会指导;加强校级学生会与学院学生会的工作联动,学院学生会应当充分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可在校级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学生会要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
三、坚持精简原则
学生会的组织不应重叠与复杂,要优化机构和人员规模。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40至6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2至3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至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四、明确遴选条件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学生会工作。
五、严格遴选程序
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校、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校级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由学院党组织确定。
六、规范召开代表大会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一次。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代表要体现广泛性。学代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
七、坚持从严治会
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学生会要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活动内容要积极向上。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校团委报告。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学校团委要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八、建立述职评议制度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九、落实党委的全面领导
学校党委要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宣传、教务、人事、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如工作需要,学校团委书记可兼任党委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参与学生会管理。
十、加强团委的具体指导
学生会接受学校团委和上级学联的双重指导。学校团委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重大事项,坚决落实学校党委有关要求。明确1名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学生会,重点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自评报告
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分类评估调研的通知》、《关于推动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补充方案》以及《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等文件要求,深入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在学校党委和省学联的领导下,学校团委具体指导下,充分发挥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作用和纽带作用,现将我校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如下:
一、 组织职能定位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在学校党委和省学联的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展开工作。学生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开展工作,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二、改革落实情况
1.组织机构精简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属于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加强校院两级学生会的工作联动。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设执行主席1名,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明确校团委专职书记指导学生会工作,团委副书记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的秘书长职位。校级学生会设立办公室、纪检部(权益部)、外联部、文艺部、体育部等五个工作部门,各工作部门设负责人1—2人,成员共54人。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最多不超过30人,各工作部门设负责人1—2名,工作人员不超过4人。
2.遴选条件明确
校学生会遴选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全部为共青团员,着重从政治强、品德优、能力强、成绩好的同学中遴选,校学生会主席团遴选程序: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各个二级学院的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审批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确定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为4人,并通过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规范召开代表大会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校院两级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代表出席才能召开,决议应得到与会正式代表的半数以上同意才能通过;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学生干部占比不低于60%。
4.坚持从严治会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普遍知晓和遵守《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 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同级团委能迅速调查核实 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5.建立述职评议制度
学校建立《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制度》,述职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共同参与;述职评议会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基本原则;述职评议会由共青团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负责实施;述职评议对象为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时间定于每学年最后一个月;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完毕,参加统一的民主测评;述职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述职报告交办公室存档;述职评议的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共青团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进行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6.落实党委的全面领导
学校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格局进行统筹谋划,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学生工作部门统筹负责、团委具体指导,宣传、教务、人事、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切实做好思想引领、活动促进、实践育人等重点环节工作。学校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学校党委会研究学校学生代表大会相关事宜,审议并通过召开学代会的请示,对学代会筹备工作高度重视并进行相关指导。
7.加强团委的具体指导
明确校团委专职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团委专职副书记担任秘书长;负责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三、典型经验及服务同学项目
1.坚持党建带团建,深化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引领
校学生会在校党委、省学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围绕江航学院的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比如:江西省“微团课”大赛、“请党放心,强国有我”主题演讲比赛、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实践活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主题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校院两级学生会和班委会的积极作用,通过主题班会等方式,广泛开展学习党团的理论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充分利用团委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技术手段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结合团员青年需求,开展特色文体活动
校学生会打造了一系列的品牌活动如: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科技文化艺术节、三行情书活动、光盘行动活动、拔河比赛等,打造了一系列广大同学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精品活动,充分展现了我校大学生的激情与活力,激发了广大同学对校园文化及专业知识的浓厚兴趣,增强了集体的凝聚力,进一步提升了我校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
3.推进实践教育活动,服务学生成长发展
(1)动员全校学生在假期开展“红色走读”竞赛活动,引导青年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远大志向,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自觉争当红色基因的传承者、实践者。
(2)组织350名志愿者参与2022南昌飞行大会志愿服务、100名志愿者参与江西省跨界跨项目青少年锦标赛志愿服务、组织100名志愿者参与南昌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志愿服务、组织43名志愿者参与2022年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志愿服务,受到群众与主办方的广泛赞誉。
4.创新维权服务机制,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结合学习“党的二十大”教育活动,校学生会每月积极开展“我为同学做件事”系列活动,为广大同学排忧解难。线下创新维权服务机制,设置权益意见箱,线上设置权益邮箱收集意见建议,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学生会组织坚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创新维权服务机制,与学校相关部门建立了长期有效的沟通机制,急同学之所需,解同学之所难。同时,充分利用微信群、宣传栏等形式,扩大维权信息收集平台、加大对维权服务工作的宣传。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学生会开展的活动覆盖面有限,参加各类活动的学生绝大部分都是同一批人;
2.学生会校外交流机会有待增加;
3.学生会的影响力还需扩大,权益维护工作有待提升。
五、改进建议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借助第二课堂成绩单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及时向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重大事项,坚决落实学校党委有关要求。
(三)强化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评议,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养、道德品行、学习情况等。
(四)畅通投诉渠道,用好权益部线上线下邮箱,及时将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反馈给相关部门,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附件2
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数量:5
是否已由省级团委、学联核查(复评):□是/□否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
项目 | 评估结论 | 备注 | ||||||||||||||||
1. ★.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þ是 □否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þ是 □否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þ是 □否 | 实有54人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þ是 □否 | 实有4人 |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þ是 □否 | 实有5个 |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þ是 □否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þ是 □否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þ是 □否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þ是 □否 | |||||||||||||||||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þ是 □否 | |||||||||||||||||
11. ★.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þ是 □否 | 召开日期为:2022年12月6日
|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þ是 □否 | |||||||||||||||||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þ是 □否 | |||||||||||||||||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þ是 □否 | |||||||||||||||||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þ是 □否 | |||||||||||||||||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þ是 □否 | |||||||||||||||||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þ是 □否 | |||||||||||||||||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þ是 □否 | |||||||||||||||||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þ是 □否 | |||||||||||||||||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5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5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5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5 | |||||||||||||||||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5 | |||||||||||||||||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5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5 | |||||||||||||||||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5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5 | |||||||||||||||||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5 | |||||||||||||||||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5 | |||||||||||||||||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5 | |||||||||||||||||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5 | |||||||||||||||||
具体情况 | ||||||||||||||||||
二级学生会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
航空制造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航空信息与控制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民航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军士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
经济管理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注:1. 如本校同时有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可复制上表记录另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2. 本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学校团委、省级学联秘书处留存备查,扫描版由省级学联秘书处汇总报送至全国学联秘书处。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会组织章程制定办法》和《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章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省学联和校团委指导下的全校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学生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开展工作,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第三条 学生会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聚焦广大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充分发挥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同学全面成长进步、促进同学养成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代表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第四条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三)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学生与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五)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五条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由校级学生会和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组成,二级学院学生会是校级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各级学生会组织接受同级党组织的领导,服从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管理,接受上级学生会组织和同级团组织工作指导,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时事先向党团组织报告。二级学院学生会根据本章程,报经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和校级学生会批准后,可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校级学生会派代表出席。
第六条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设执行主席1名,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凡具有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籍,承认学生会章程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基本权利:
(一)有权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二)有权参加学生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
(三)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学生会章程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会员基本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弘扬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
(二)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加强自身的文明修养,尊师爱友;
(三)热爱学校,增强主人翁意识,遵守学生会章程,维护学生会荣誉,执行相关决议、积极参加学生会举办的活动,尽职尽责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条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全校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一条 校院两级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决议应得到与会正式代表的半数以上同意方能通过;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1%,名额分配覆盖各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第四章 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四条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校级学生会主席团是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的工作领导机构,集体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向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五条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主席团成员主要职权:
(一)作为学生会的代表与核心,经常同学生会成员谈心,抓好学生会工作人员思想建设,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意识,负责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考察配备;
(二)每学期提出学生会工作计划,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组织计划实施,并检查和总结开展的活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三)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对生活、文娱、体育、学习、宣传和其他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
(四)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各负责人会议,学生全体成员大会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部署各项工作;
(五)根据学生会章程和我校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向校团委提名学生会成员人选;
(六)向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参加有关学生工作会议,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
(七)帮助团委老师监督学生会各部门,协调各部门事务;
(八)校学生会直接对全体学生负责,接受全校学生的监督;
(九)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工作,处理学生会、同学与学校有关的工作。
第十六条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校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最多不得超过5人,由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最多不得超过3人,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二级学院学代会选举结果要及时上报学校团委、校级学生会备案。
第十七条 学生会执行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主席团工作,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和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协商、组织和部署全校范围内的工作和大型活动;
(二)负责向学校团委、上级学联汇报工作,接受学校团委的工作指导,沟通学生会与学校各部门的工作;
(三)对外代表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第五章 学生会工作部门
第十八条 校级学生会设立办公室、权益部、外联部、文艺部、体育部等五个工作部门,成员不超过60人,各工作部门设负责人1—3人,工作人员不超过6人。各二级学院工作人员最多不超过30人,各工作部门设负责人1—2名,工作人员不超过4人。
第十九条 各部门在保证上述工作内容的正常进行下,如各方面条件允许或可以通过各种合理形式达到,应进行与负责部门相应的自主创新,别具特色的新工作将会在学生会章程改版中被列入基本工作项目。
第二十条 学生会确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六章 学生会成员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按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工作人员,学生会工作人员须接受监督、考查、考核。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成员不仅需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九条所规定的会员各项义务,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应当为共产党员或者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有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思想,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作风扎实,脚踏实地,多干实事;
(四)工作勤奋,能按时圆满的完成学生会安排的各项任务;
(五)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自觉地接受同学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遵守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成员在必要情况下可以按《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予以免职。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成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同级团组织应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经费统一按照学校财务报账程序实行实报实销,学生会经费用于支付学生会的日常开支,组织各种活动及表彰先进。经费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按照一事一议报经校团委分管副书记和书记审签后核报,定期公告经费使用情况。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可依据本章程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已于2021年5月19日经校党委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各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审批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确定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数,并通过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根据《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选举办法:
1.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的选举采用一张选票、分别计票,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办法产生。
3.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超过应到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4.学代会代表对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对候选人投赞成票,选择带有候选人姓名的选项;对候选人投反对票或弃权,不选择带有此候选人姓名的选项;另选他人,需保证另选人为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新一届学生委员会成员,选择标有另选人的选项,并在另选人栏内填写另选人姓名。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应少于或等于应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因故不能到会的委员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5.选票一律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不得超时、延时,或者由他人代为投票的视为无效票。
6.被选举人所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才能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7.选举设监票人2名,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代表中提名,经大会讨论通过。已提名作为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8.选举计票工作人员4名,由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9.计票结束后,被选举人所获赞成票情况由监票人按所获赞成票数的排列顺序报告计票结果;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前 言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做好新形势下的学生工作,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和《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经我校学生委员会研究,校党委同意,于2022年12月6日在昌南校区教学楼C4-9教室召开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
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二十大”重要讲话精神、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的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在学校跨越式发展的背景下,团结带领广大学生与时俱进、奋发有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在建设新江航的征程中展现青春新作为。
主要任务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号召广大同学踊跃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为实现“十四五”升本目标、建设成为具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职业本科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二)听取和审议2021-2022学年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第十四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新一届学生委员会、学生会主席团。
代表名额及构成意向
(一)代表比例及构成
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共125名,其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43名(占比35%),女代表32名(占比25%),少数民族代表18人(占比14%)。
(二)代表条件
(1)具有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大专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二、代表选举的基本程序
以各基层学生会组织为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根据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按照分配名额,组织酝酿并提名推荐。
三、代表团代表的构成
各二级学院代表团中非学生干部占比不低于60%。学生干部指:现任校院学生会、社团管理部、青年志愿者协会、宿舍管理委员会、班(支)委会成员,担任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同学。
四、选举方式
选举采用差额选举,按照候选代表名额多于应选代表额20%的规定候选代表数。选举时,代表候选人名单应提交各二级学院学生大会充分酝酿,获得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赞成票方可当选。当选后的学生代表名单经各二级学院党组织审核,报学生代表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
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刘飞 | 是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彭诗玥 | 是 |
本公示自即日起公示三个工作日(12月7日—12月9日),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江西省学联秘书处邮箱jxsxslhh@163.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