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管理办法
发文:学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1-11   访问量:1879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教职工招聘各环节的管理工作,提高教职工招聘的有效性,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育质量,维护聘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原则

(一)招聘原则:公平、公开、公正、择优。

(二)教职工招聘标准按《招聘申请表》中的要求执行。

(三)各部门根据学校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或学校发展需要,编制部门年度招聘方案,人事处审核、汇总各部门年度招聘方案,形成学校年度编制计划表,报分管领导、校长批准,上报理事会核准后实施招聘。

1、在核准通过的编制人数内,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招聘需求,填写《招聘申请表》,经分管领导、校长签字后,人事处实施招聘。

2、在编制人数外的招聘需求,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校长审批同意,报理事会核准通过后,人事处实施招聘。

(四)招聘本着“先内部选聘,后外部招聘”原则,给予教职工良好发展平台,并降低、减少对外招聘费用。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

第四条  招聘流程

(一)人事处根据需求部门提交的《招聘申请表》相关要求,对校内、校外统一公开招聘。

(二)人事处初试合格后,将候选人推荐给需求部门负责人,由需求部门负责人对候选人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推荐给分管领导终试;副处级以上岗位人员的终试,须校长参与。

(三)对于专任教师岗的招聘,人事处初试合格后,组织合适人员进行试讲,并邀请用人部门、教务处、督导、分管校长参与公开试讲,二级学院院长协同相关人员填写《面试评估表》,试讲合格者报分管领导、校长签字同意后录用。

第五条  入职

(一)经核准录用的应聘人员,由人事处发放《入职通知书》录用人员根据《入职通知书》准备入职资料,并按《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入职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二)学校保留审查职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经查实将解除劳动关系,如对学校造成损失的,教职工应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职工从入职之日起计算试用期,试用期按照规定计算。试用期内,教职工如不适合岗位可提前三天提交辞职申请,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如在试用期内发现教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四)试用期请假超10天的,试用期限顺延;试用期与暑假、寒假重合且假期内未安排工作的,试用期限适当顺延。

第六条转正

部门负责人应在教职工试用期满前一星期与教职工谈话,谈话内容涉及教职工学校认同感工作态度工作问题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同时结合教职工试用期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提出是否转正的意见,同意转正人事处及时为教职工办理转正手续。未能按期转正的职工,人事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试用期的延长或劳动关系解除。

第七条  调岗

根据招聘要求,对符合任职资格且有调岗意向的教职工,经与原部门负责人、招聘需求部门负责人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人事处审核任职资格合格后,可办理调岗申请手续,经审批后方可调岗。处级、校级干部的调岗须理事会审批。

申请调岗为专任教师的,增设公开试讲环节,试讲合格后人事处通知教职工办理相关手续;如调岗人曾在专任教师岗工作超过3年以上的,可免去公开试讲的环节。

第八条  离职

教职工在试用期内或合同期内离职,按照《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离职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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