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文: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2-10-31   访问量:860

各部门、二级学院:

2022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继续采取备案制,由科技处组织申报、评审后报江西省教育厅备案。现将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2年度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分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三类。青年项目限35周岁以下教师申报,重点项目比例一般不超过全校立项数的20%。

二、立项数量

为确保项目研究质量,省教育厅将对立项数量实行总量控制,按办学层次、研究队伍和科研管理质量等综合情况下达立项数,同时对管理规范、项目经费落实好的学校,适当增加立项指标;对未按标准足额落实项目经费的学校,相应调减立项指标(各校立项指标分配数见附件1)。

三、资助方式

各校要设立科研专项经费,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高校在本校科研专项经费中予以安排,本科高校按青年项目每项不低于2万元、一般项目每项不低于3万元、重点项目每项不低于5万元,高职高专院校按青年项目每项不低于1万元、一般项目每项不低于2万元、重点项目每项不低于3万元的额度安排经费。

四、工作流程

1.项目遴选

由科技处组织本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申报,自行开展评审,确定拟立项资助项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

2.项目备案

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科技处向省教育厅报送项目备案表(见附件2)及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

3.项目立项

省教育厅对各单位报送项目进行备案,下文公布立项名单。

4.项目结题

2023年起,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采取无纸化方式进行,各高校每年6月份、12月份汇总本校需结题项目报省教育厅审批,省教育厅下文公布结项名单。

五、有关要求

1.按照《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编在岗人员,每人限报一项(参与不限)。对已承担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主持人)且未完成者,不得再申报。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

2.我校有20个推荐项目指标,超报项目不予受理。要加大对数学、物理、化学等基础研究和青年教师、一线教师的支持,基础研究项目和青年项目立项率一般不低于30%,一线教师立项比例不得低于80%。要加强项目审核,切勿将人文社科类、教育教学类和已立项项目上报。

3.各单位要切实加大科研投入,足额保证项目经费。省教育厅将加强对项目的绩效跟踪及结题管理,往年已列入研究计划但未给予项目安排经费的学校,本次不予受理立项。

项目申请书请于2022年11月21日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联系人:姜馨,0791-86404926,电子邮箱:jiangxin0v0@qq.com)

六、附件:

1.关于做好2022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赣教研办函〔2022〕9号.pdf

2.附件2:2022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表.docx

3.附件3: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样表).doc

4.关于印发《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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