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评选评选“管理育人示范岗”校级好人创建方案
发文: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22-09-28   访问量:1407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好人”重要回信精神,大力营造学习好人、向上向善的浓厚社会氛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好人”李培生胡晓春重要回信精神的通知》(文明办〔2022〕12 号)及省委教育工委2022年工作提示(第27期)文件精神,充分展示广大师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风貌,在全校营造“当好人、做好事”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广泛开展“身边好人好事”推荐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发布好人好事,传播核心价值”主题,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以小见大,突出“身边人、普通事、真感情、正能量”,以身边好人好事感动和引领身边人,不断提升全校师生道德素质,为建设江航职院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推荐和评选发布


(一)推荐类型

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爱生助困、勤劳致富、勤俭节约、勤奋好学、热心公益等。

(二)推荐标准和条件

1.被推荐人条件。“身边好人好事”的基本要求: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人,其事迹令人感动,师生认可度高。

2.被推荐人资格。为保证推荐活动的广泛性,能提供可查证的事迹材料、线索和联系方式,不分年龄、民族、性别、岗位的全校师生(包括退休职工及已毕业学生)均可参加推荐。

三、评选方法


1.成立“校级好人”评选和发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江航职院“校级好人”评选和发布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挂靠党委宣传部。全校各部门配合全面推进“校级好人”评选发布活动。

2.师生推荐。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推荐,每双月15日前由宣传部对被推荐的“校级好人”提出上榜候选人建议名单,由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进行民主评议,确定上榜名单。

3.颁发荣誉证书。

4.广泛宣传。通过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设立“校级好人榜”专栏,每双月25日前发布学校好人好事榜。充分利用微信、简报、道德讲堂、思政课等形式广泛宣传“校级好人”。

5.建立档案。由宣传部负责发布工作,建立“校级好人”发布记录簿和推荐登记表,将推荐表、评议记录等资料整理归档。


四、激励考核机制




1.评选和发布工作领导小组在“校级好人”中择优挑选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推荐参加“江西好人”及各级道德模范等评选。

2.学校党委每年对被评为“校级好人”的道德模范进行表彰奖励。各部门对存在实际困难的道德模范要通过结对帮扶、走访慰问、志愿服务等形式予以帮助,在全校形成崇德向善、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3.把争做好人好事作为考核评价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作为入党入团、评先评优的重要标准。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等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每人每半年争做一件以上好事。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培育学生形成当好人、行善举的良好习惯。要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加强激励,调动师生踊跃参与身边好人好事评选,形成争做好事、争当好人的新风尚。

4.身边好人好事评选和发布工作纳入全校党建工作、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年度重要内容,同时对好人好事发布工作成效显著的部门进行表彰。


五、材料报送




推荐部门每双月15日前将“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校级好人”推荐表纸质版1份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推荐表、事迹材料电子版和被推荐人二寸免冠照、工作或生活场景照电子版发党委宣传部秦慧珍办公邮箱。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校级好人推荐表.docx



Copyrigh t ©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江西南昌 新溪桥东一路219号
邮编:330024 电话/传真:0791-88490764 招生咨询:0791-88448942 电子邮箱:2789810946@qq.com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赣ICP备2022006732号-1 赣公网安备 36010402000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