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教务通知 > 关于取消“重修”的通知教务通知
关于取消“重修”的通知
发文: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1-09-14   访问量:3776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严格考试纪律、加强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严格贯彻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的文件精神,我校从2021级起,将取消“重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1级起,所有在籍学生所修读的课程若期末考试不及格,只有一次补考机会,请各二级学院尽快将取消“重修”的事宜告知全体师生。

 二、各二级学院应严格实施学业预警制度,每学期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统计筛查和及时预警。

 三、各二级学院应要求任课教师依照教学大纲和培养方案,因材施教,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特此通知。



Copyrigh t ©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江西南昌 新溪桥东一路219号
邮编:330024 电话/传真:0791-88490764 招生咨询:0791-88448942 电子邮箱:2789810946@qq.com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赣ICP备2022006732号-1 赣公网安备 36010402000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