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规章制度 > 电教室使用规定规章制度
电教室使用规定
发文:陈健   发布时间:2015-12-02   访问量:24927

电教室使用规定

 

电教室为学院的教学和科研服务,管理工作由所属各系(部门)负责。为保证电教室工作的正常进行,完成教学、科研所需实验任务,特制定用户上机规则如下:

1.   各类课程教学使用电教室,根据教学计划统一安排。

2.   本院教职工及学生计划外个别使用,应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安排时间;外单位人员使用,必须经学院有关部门批准,并按有关规定安排时间;

 3.服从指导老师和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机房的各项规章制度。

4.   根据教学、科研需要,明确每次实验目的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实验任务。培养严谨的科学态度,严禁做与本次教学无关的事。

5.   各类电教机器是精密电子设备,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使用中碰到疑问,应向指导老师及管理人员询问,不得擅自处置。在实验中造成实验器件的丢失,要按照学校规定,照价赔偿。

6.   爱护机房内的所有设备,细心操作,每次上机结束应正确关闭各类电教机器电源。对于各类设备不得随意挪动;不得擅自拆开机箱,拆除、改接、加接各种的连接线。不得将机房内物品携出机房。

7.   对于教室内的电源、报警、消防、空调等各种设备,不得随意开关、摆弄。保持机房内环境整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嘻闹;不得抽烟、吃零食、不准踩踏桌椅;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纸。

8.   严防事故,确保设备安全,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报告。

9.   每次进教室时,用户必须协助管理人员办好机房进出手续,经有关教师或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出教室。

10.上机用户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则,如有违反按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实训处

Copyrigh t © 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江西南昌 新溪桥东一路219号
邮编:330024 电话/传真:0791-88490764 招生咨询:0791-88448942 电子邮箱:2789810946@qq.com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赣ICP备2022006732号-1 赣公网安备 36010402000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