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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管理制度
发文:学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1-09   访问量:6207


一、目的

 

为规范教职工招聘、试用及转正管理工作,提高教职工招聘的有效性,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育质量,维护聘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校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制度。

二、原则

 

(一)招聘原则:公平、公开、公正、择优。

 

(二)员工招聘的标准按学校《岗位说明书》中的任职要求执行。

 

(三)各部门根据学校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或学校发展需要,编制年度招聘员工方案,报分管校长、校长批准,上报理事会核准后人事处存档。

1、在核准通过的编制人数内,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招聘需求,填写《招聘需求申请表》,经分管校长、校长签字后,人事处实施招聘。

2、在核准通过编制人数外的招聘需求,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校长、校长审批同意,报理事会审核通过后,人事处实施招聘。

3、招聘本着“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原则,给予员工良好发展平台, 并降低、减少对外招聘费用。

4、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员工。

 

三、招聘流程

 

(一)人事处根据需求部门提交的《招聘需求表》相关要求,对校内、校外统一公开招聘。

(二)人事处筛选简历,邀约面试,初试合格后,推荐给需求部门负责人,由


需求部门负责人对候选人进行复试,复试合格者,推荐给分管校长终试,需求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长在《面试及聘用意见表》如实记录自己的意见;副处级以上岗位人员的终试,须校长参与,并签署《面试及聘用意见表-行政岗》。

(三)对于专职教师岗的招聘,由人事处筛选简历,邀约面试,初试合格后,由二级学院院长组织相关人员对候选人进行公开试讲并填写《面试评估表-教师岗》, 试讲合格同意录用者,报分管校长、校长签字同意后录用。

四、入职

 

(一经核准试用的应聘人员,由人事处发放入职通知书,试用者入职时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证书及学位证原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前一家学校离职证明原件、建设银行储蓄卡等资料,并亲笔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上述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报学校领导批准后,于入职后2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

(二)学校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经查实将解除劳动关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学校聘用的新进人员,均应从入职之日起试用,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对于技术、专业等要求较高的比较特别的岗位,可根据具体岗位情况,适当的延长试用期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内,新进人员如果感到学校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前三个工作日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在试用期内新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岗位的要求,学校也将终止试用。

(四)试用期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实有需要请假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 若请假超过 10 天,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五、转正

 

部门负责人应在员工试用期满前一星期与员工谈话,谈话内容包括员工对学校是否认同,对工作的态度,在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和其本人的工作表现等。针对员工试用期的表现提出是否转正的意见,同意转正的,新员工填写《转正申请表》,经


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长、校长签字同意后,人事处一周内为员工办理转正手续。

 

六、调岗

 

根据公开招聘要求,员工有调岗意向的可前往人事处咨询,了解岗位相关要求, 符合招聘要求,经与原部门负责人、需求部门负责人沟通后,达成初步共识,可填写《员工内部调岗申请表》经原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长签署意见后,人事处组织需求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长对调岗人员进行面谈,涉及到专职教师岗的,还需组织公开试讲环节,经需求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长面谈/公开试讲合格后,签署调岗意见, 人事处根据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七、离职

 

员工在试用期内离职的,须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长审批同意后,将签字后的申请表交人事处存档,人事处按期办理员工离职手续;

员工在合同期内离职,须提前30个工作日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长审批同意后,将签字后申请表交人事处存档,人事处按期办理员工离职手续。

正科级以上人员离职,须校长签署离职意见,学校管理层人员离职,须理事会签署离职意见。

八、附则

本规定于颁布之日起执行,修订权和解释权属学校人事处。

附件一 《招聘申请表》

附件二 《员工面试登记表》

附件三 面试及聘用意见表(行政岗)》、《面试评价表(教师岗)

附件四《员工入职登记表》

附件五《员工转正申请表》

附件六《员工内部调岗申请表》

附件六《员工辞职申请表》

附件七《员工离职交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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