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造就“四有”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发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推进我校“团结、勤奋、严谨、创新”的校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选项目
(一)校“三好”学生;
(二)校优秀学生干部;
(三)校先进班级集体。
第二章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第三条 校“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一)政治上积极向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模范地执行校纪校规,有较高的道德、文明修养,在文明修身活动中表现突出,主动关心集体,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社会工作,操行优秀。
(二)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基础扎实,知识面较宽,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不低于85分;
(三)通过体锻标准,体育课成绩良好,积极参加课外体锻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作息习惯和卫生习惯;
(四) 学年度内两次学校二等以上奖学金获得者.
第四条 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一)凡基本符合“三好”学生评比条件的学生干部,在关心集体、服务同学、出色完成社会工作等方面成绩显著者;
(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不低于80分;
(三) 学年度内两次学校奖学金获得者。
第三章 先进班级评比细则
第五条 班级考核标准
(一)评分由基本分加上附加分再减去扣分分值所得。计算公式:该班得分=(基本分-扣分分值)*80%+附加分*20% 。
(二)基本分满分100分,包括以下六项:
1.班风、班纪(25分):主要包括班级风气、班级形象、班级凝聚力、遵守校规校纪情况,日常行为风貌。
2.学习成绩(25分):期末考试中各门课程及格率达到100%,每降低5%减2分。
3.出勤率(15分):出勤率达98%或以上且没有迟到、早退现象的班级15分,出勤率每降低2%减2分;迟到率或早退率每增加5%减2分。出勤率、迟到率及早退率包括上课、自习及其它集体活动。
4.干部表现(15分):主要包括班干部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协调性;完成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及校学生组织布置任务情况;班会召开的情况及《班会记录》的填写情况。
5.清洁卫生(10分):主要包括教室和宿舍卫生情况以及学校布置的集体劳动。
6.文体活动(10分):主要包括开展班级文体活动情况,组织参加学校文体活动情况及体育达标情况。
(三)附加分计算办法:
1.思想政治加分
⑴进取精神强,积极写入党申请书的班级:
①写入党申请书人数达到30%:1分
②写入党申请书人数达到50%:2分
③写入党申请书人数达到70%:3分
⑵集体学雷锋做好事加分标准:
①20人次以上:1分
②30人次以上:2分
③40人次以上:3分
⑶班级社会活动获奖、受表彰加分
①省级加10分
②学校级加4分
⑶发展一名新党员加1分
2各种团体比赛加分(每次)
(1)省级
1.个人代表班级参赛
第一名:10分
第二名:9分
第三名:8分
第四名:7分
第五名:6分
第六名:5分
破记录各项另加10分
2.团体获文体比赛奖,其班级加分参照个人获文体比赛奖加分标准进行。同次文体比赛取最高限分,不累加。
(2)校级
1.团体
第一名:6分
第二名:5分
第三名:4分
第四名:3分
第五名:2分
第六名:1分
破记录各项另加4分
2.个人代表班级参赛
第一名:2分
第二名:1、5分
第三名:1分
第四名至第六名:0、5分
破记录每项另加3分
(3)院级(团体)
第一名:1.5分
第二名:1分
第三名:0.5分
3.其它项目加分
⑴获本学年校“优秀班级”的班级加5分;
⑵坚持定期召开班级会议、班干部会议,并取得一定效果,加8分;
⑶坚持考勤工作,有如实反映情况加5分;
⑷二级学院根据班级整体精神风貌情况酌情加0~9分。
(四)扣分标准
1、凡违反校规校纪受到下列违纪处理的(每人次):通报批评扣2分;警告处分扣3分;严重警告处分扣4分;记过处分扣5分;留校察看处分扣6分;开除学籍扣8分。党员、学生干部违纪扣分加倍。
2、上课迟到、早退1人次扣0、1分,旷课1人次扣0、3分。班级例会缺一次扣2分,缺一次记录扣1分,迟到、早退1人次扣0、1分,不参加者1人次扣0、5分。参加公益劳动或各种文体等集体活动人数缺勤0、5分/人次。
3、卫生:被检查不清洁扣2分/次。
4、扣分直接在基本分中扣除。
(五)、对以上未列出的附加分和扣分,二级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学生处批准、备案。
第六条 班级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机构组成及职责
1、学校成立班级考核领导小组,由各二级学院负责人、辅导员、学生干部、普通同学组成。
2、班级考核领导小组,对各班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监督和指导二级学院的班级考核工作。
3、二级学院班级考核小组职责:
⑴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班级考核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
⑵对本学院各班进行定期检查,收集原始数据;
⑶组织部署本学院班级考核工作;
⑷审查各班级考核材料,审议公告和上报本学院班级考核结果;
⑸做好本学院班级考核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考核程序
1.所需材料
⑴班级总结一份,总结内容包括班级风气纪律、班干表现、文体活动情况以及按要求填写好班级奖惩情况表;
⑵班级考勤记录表;
⑶任课老师评价(至少三个老师的评价材料及分数评定);
⑷班级学习成绩汇总统计表;
⑸班级开展各项活动情况记录表;
⑹班务日志;
⑺宿舍卫生检查情况;
⑻按时作息,晚修情况登记表;
⑼班级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⑽体育锻炼标准通过率。
2.由二级学院班级考核小组对本学院各班级进行考核,考核必须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
3.六项考核办法如下:
⑴ “班风纪律”采取班级考核小组、班级任课教师、各班班长互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三者平均分为最后计分;
⑵“学习成绩”以教务处的成绩单为准,按两个学期的平均及格率计分;
⑶“班干表现”由二级学院班级考核小组根据各班班委、团支委成员工作表现及《辅导员工作手册》的填写情况进行评分;
⑷“出勤率”以班级考勤记录表及二级学院学生会纪检部记录的统计为准;
⑸“劳动卫生情况”由学生会考核小组根据平时检查情况评分;
⑹“文体活动情况”由学生会考核小组根据平时检查情况、班级开展各项活动情况《记录表》、《辅导员工作手册》等评分;
4.二级学院把考核结果及相关的材料报送学生处审核并存档备案。
第七条 先进班级评选条件
(一)有明确的班级工作目标计划和总结。
(二)班委会组织规范健全,班干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
(三)班级凝聚力强,集体意识强。
(四)有严密的组织纪律性,有良好的班风和行为习惯,遵守校规校纪,有积极进取的精神。
(五)有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能自觉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
(六)讲文明、讲礼貌、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经常开展职业道德教育。
(七)学风正,学习成绩优良,出勤率高。
(八)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文体活动,成绩显著。
第四章 评选范围和比例
第八条 评选范围
(一)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先进班级评选范围为在校全日制学生班级。
第九条 评选比例:
(一)校“三好”学生比例:在校全日制学生总数的5%;
(二)校优秀学生干部比例:在校全日制学生总数的5%;
(三)校先进班级比例:在校全日制学生班级总数的10%。
第五章 评选时间和方法
第十条 评选时间为每年9月份。
第十一条 评选方法:
(一)先进个人评选经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后,由辅导员、班委、团支部、提名推荐,整理材料上报二级学院和学工处审核,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二)学校每年组织评选一次先进班级,由二级学院推荐,学校学工处和团委初审,并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三)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
第六章 奖 励
第十二条 奖励办法:
(一)对先进个人获得者颁发证书,个人事迹资料存入本人档案;
(二)对先进班级获得者颁发证书;
(三)对先进个人、先进班级获得者召开表彰大会,并通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