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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督导改革 护航职教发展
发文: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0-06-25   访问量:6298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系统化的勾勒出构建新时代我国教育督导制度的完整制度框架,明确了我国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要求等。同时,《意见》提出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教育督导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各级各类相关主体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实现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现代化保驾护航。

一、聚焦新时代

教育督导作为现代教育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督导工作。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督导工作与时俱进,在机构设置、法制完善、队伍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深化改革,在督促落实教育政策法规、规范办学行为、提高育人质量、提升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时代、新思想、新矛盾对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人民群众对于更加丰富的教育资源、更加公平的教育机会、更加均衡的教育发展、更加科学的教育管理、更加规范的行政行为、更加全面的教育评价充满期待。此次《意见》的出台,正是教育督导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直面当前我国教育发展所面临的瓶颈问题和突出矛盾,在新时代、新形势、新常态下进一步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为确保教育科学发展提供了根本的制度依据和行动指南。

二、构建新体系

此次《意见》的出台,着力推动教育督导“长牙齿”,建设“全领域、全口径、全支撑、全保障”的督导新体系,力求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督学聘用和管理等改革方面取得新突破。

在管理体制方面,规范督导机构设置,充分发挥各级督导机构成员单位的作用,在充实督导力量的同时增强教育督导机构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在运行机制方面,全面梳理当前教育督导工作流程中的各个环节,集中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职能框架,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确保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能够发现问题“一插到底”,确保督学、督政及评测“一步到位”。在问责机制方面,填补以往教育督导问责制度的空白,完善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和问责等8项举措合力打出一套问责机制改革的“组合拳”,拓展教育督导结果运用范围,真正助力教育督导“长牙齿”,强化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聘用和管理方面,各级督学队伍要达到“数量有保障、方式有创新、专业程度高、监督全方位”的建设标准,保障专兼职督学队伍结构的合理性与稳定性,有效保证教育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护航新发展

进入新时代,职业教育进入到高速发展的快车道、迎来了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出台,“1+X”(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的全面铺开,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持续深入等源源动力正推动职业教育办学模式由参照普通教育向类型教育转变。职业教育肩负时代重任、处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职业院校要全面落实《意见》精神,建立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制度,通过提升督导理念、深化拓展督导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督导实效等举措深化自身的改革发展。

完善职业院校督导体系。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完善多元主体参与的职业院校督导评估体系,突出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参与主体的地位和作用。国家层面组建国家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职业院校层面设置校院两级教育督导机构,建立理事会制度,依托专业群重组二级学院管理模式,深化二级学院自主管理和督导的激励机制。牢固树立“问题必整改、整改必到位”的责任意识,针对问题,全面整改,及时向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报告整改结果并向社会公布整改情况。

拓展职业院校督导内容。根据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实际与职业院校的办学特色,动态化的优化调整职业院校的督导指标、拓展督导内容。在教育督导测评党建团建、教育教学、师德师风、学生成长、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同时,注重对“职教二十条”中所涉及的人才培养体系、“1+X”试点、“双师”队伍、培训质量、产教融合、多元办学、服务贡献、经费投入等内容进行督导,体现现代职业教育要求、与职业院校发展相契合。积极委托第三方评估监测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评估监测工作,对学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将相关督导评测结果作为调整专业布局、确定招生计划、进行资源分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确保职业院校办学特色鲜明、学生发展全面。

组建职业院校督学队伍。根据职业教育的类型特点及校内外开展日常教学实训的情况,建立职业教育督学资格准入制度和督学专家库,创新督学聘用方式,从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职业院校内部选聘政治合格、廉洁自律、业务精湛、能力突出的人员打造数量充足、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督学队伍。开展督学专业化培训,加强督学队伍作风建设、提升业务水平,并形成配套的奖惩与退出机制。

提升职业院校治理水平。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深化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职业院校制度体系建设,完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评价和自我改进的内部治理机制,增强多元参与的办学活力,提升依法治校的工作效能,促进职业院校的领导力、决策力、执行力、应急处理能力、舆情把控能力的全面提升,努力实现职业院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改进职业院校督导方式。职业院校通过“云物大智移”等新技术的交叉汇聚和协同创新,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督导评估监测工作,与上级督导机构的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加强职业院校督导工作的统筹管理,科学制定督导计划,坚持过程性督导与结果性督导相结合、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校内督导与校外督导相结合、线上督导与线下督导相结合,避免干扰正常的教学及实训秩序。对“双高计划”等重点建设项目可进行专项督导。

(本文作者:天津职业大学校长、天津市督学 刘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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