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民用无人机操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通知
发文:职鉴站   发布时间:2020-06-03   访问量:5848

开展民用无人机操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公告有关事项的要求,结合我校教学等工作实际,拟在全校范围内对符合民用无人机操控专项职业能力申报条件的学生中开展民用无人机操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定义

民用无人机操控专项职业能力是指运用无线电遥控设备和自备的程序控制装置,在测绘、农业植保、航拍等领域操控民用无人机的能力。

二、能力标准与考核内容

能力名称:民用无人机操控

工作任务

操作规范

相关知识

考核

比重

 

民用无人机

理论

《无人机法规管理条例及规范》

1.无人机操控知识

2.《模拟器操控及评测》

3. 《无人机法规管理条例及规范》

15

民用无人机

模拟操作

1.能单通道稳定悬停15

2. 能双通道稳定悬停15

3. 能全通道稳定悬停15

4. F3C方框内稳定悬停15

20

穿越机操作

1.能对尾悬停10

2.能对头悬停10

3.能左侧悬停10

4.能右侧悬停10

 

1.穿越机一米半径圆内飞行

2.植保机喷洒作业知识

3.《无人机航拍技术》

25

植保机、航拍机等无人机型操作

1.能利用植保机测量地块、喷洒农药

2.能利用航拍机去航拍

3.能利用测绘机进行测绘

4.能利用巡检无人机进行巡检

40

三、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技能操作考核采取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理论和操作考核时间分别为45分钟和120分钟。成绩合格者颁发由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验印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并在江西省职业资格网可查询。

四、需提交的材料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90*120电子照片。

五、收费标准

报名考核费:390/人。培训费:450/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88446844

 

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020323


学校2020民用无人机操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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