慑于“打伞破网”的强大威慑,日前,贵溪市环境监测站高级工程师黄某主动向鹰潭市纪委监委投案,交代其存在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接受组织调查处理。
为集中整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江西省发布《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交代问题的通告》,正告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认清形势,主动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规定凡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立即停止违纪违法犯罪活动,并向组织如实交代问题。同时明确,对在5月31日前主动向组织如实交代本人问题的,可依纪依法宽大处理;拒不交代问题的,依纪依法严肃惩治;对在专项斗争中不收敛不收手、继续进行违纪违法犯罪活动的,从严从快处理。据统计,通告发出不到半个月,全省共有33名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投案,向组织交代与黑恶势力有关联、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与其每天担惊受怕,不如主动交代问题,把握好组织给予的机会。”出差期间,黄某通过微信朋友圈看到了通告,当天就赶回鹰潭,交代有关问题,上缴违纪违法所得。
据了解,自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江西省“打伞破网”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全省已有670名干部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立案查处。
近日
江西法院对一起涉黑案
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其中23人构成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
为非作恶、称霸一方
2007年至2018年期间
李某峰、李某新分别
作为幕后“老板”、前台“老大”
吸纳骨干以及下级小弟共二十余人
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他们以商养黑、以黑护商
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
称霸一方
还以暴力为依托
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30余起
包括
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在当地及周边区域相关行业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
万载法院认为
被告人李某峰、李某新等人
1
为实施共同犯罪而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
2
成员人数较多;
3
有明确的层级和组织纪律;
4
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宜丰县经济和社会秩序。
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故作出以下判决:李某峰、李某新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非法采矿罪、窝藏、包庇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二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六年零六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有腐必查
有“伞”必打
有“网”必破
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一查到底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