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领与使用流程
发文:李佳   发布时间:2015-01-14   访问量:5045

为扩大就业,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经国务院同意,中央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和《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上述两个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审核和发放工作,有关申领与使用流程如下:   

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领流程

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按要求在网上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网址http://cy.ncss.org.cn/),学院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注明已审核,并在网上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需要3-5个工作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需要3-5个工作日,复核通过后打印《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并下发到高校,毕业生到学院就业办领取。

    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使用流程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由创业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一并作为当年及后续年度享受创业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对有关情况审核认定后,对符合条件毕业生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并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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