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的管理规定
发文:程穗雄   发布时间:2014-10-27   访问量:22754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南昌市政府、省教育工委及有关部门对做好抵御境内外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和破坏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的文件精神,做好抵御和防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按照“高度警惕、守土尽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多管齐下、协调联动,依法依规、务求实效”的要求,以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教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严禁在学校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为重点,把防范控制、教育转化、宣传揭批的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全院师生中去,真正净化校园环境,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

    二、组织机构

    1、在保卫处的领导下,成立学院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院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工作。

    组 长:杨建辉(副院长)主管保卫、学工

    成 员:保卫处处长、学工处处长、各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

此项工作具体由保卫处牵头负责,其他班子成员在分工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加强教育宣传

     第一、要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这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所在。要努力发扬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这是我们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推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的重要保证。在当前国际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意义更为重要。

    第二、要坚持开展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学习与教育,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党员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水平,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还要坚持在全社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尤其要注意在各族青少年中开展这方面的教育工作,让我国各民族大团结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

    第三、要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利用民族和宗教问题实施“西化”、“分化”中国的政治图谋,是西方敌对势力的一贯手段。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是各民族人民的共同敌人。维护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是各民族共同的神圣职责。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最大限度地团结和依靠各族干部群众,最大限度地孤立和依法打击极少数民族分裂主义分子,防范和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与破坏。

    第四、要正确处理宗教问题。民族问题往往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要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和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以利于宗教工作为民族团结、社会安定和现代化建设服务。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继续巩固和发展党与爱国宗教界的统一战线。要坚决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利用宗教从事分裂活动,进一步深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使宗教的领导权牢牢地掌握在宗教界的爱国人士手中。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无论哪一种宗教,都没有超越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允许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要加强对各族干部群众和青少年进行科学世界观的宣传教育。在宣传教育中,应遵守宗教政策。要加强信教和不信教群众的团结,把他们的力量凝聚到加快国家的现代化建设上来。

    第五、各系部每学期至少进行一到两次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以及暴力恐怖活动的教育。

 

 

                                 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20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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