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职业教育活动周信息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赵颖   发布时间:2017-05-01   访问量:19485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省属普通中专: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17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宣传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2017〕34号)精神,认真做好我省“职业教育宣传周”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周期间稿件报送

  1.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省属普通中专要围绕“共筑职教梦 喜迎十九大”主题,采集并报送本地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学会(协会)、职业院校开展活动情况,重点反映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典型经验、感人故事、先进事迹、活动周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等。

  2.活动周期间实行日报制度。各地、各校须在活动次日中午12点前将前日活动情况及特色工作文字材料及照片、视频等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厅职成处。

  3.如引用其他媒体文章,请务必标注文章来源。

  4.文件报送格式及要求

  (1)照片:JPG格式,图片宽不低于2000像素,单张不低于2M,请对每张图片配文字说明(此组图片建议由专业摄影师拍摄提供)。

  (2)动漫、视频短片:200M以内,分辨率标清以上(建议 1280*720),格式为mp4。

  (3)文字材料:活动整体概况和特色工作的文字介绍材料字数在800-1500字左右。

  5.稿件经厅职成处审核、编辑后将择优在教育厅网站发布,特别优秀的稿件将推荐到教育部或其他媒体。厅职成处将定期对各地、各校报送稿件情况进行公示。

  二、活动周网络宣传

  1.各地、各校要在本单位门户网站设立“职业教育活动周”专栏,或开设专门网站进行活动展示宣传(未报送网址的请务必于5月7日前将网址发送至邮箱)。

  2.要在专栏或专题网站显要位置显示教育部活动周专题网站链接。教育部活动周网址: http://www.moe.edu.cn/s78/A07/zcs_ztzl/zcs1518_zyjyhdz/ 

  3.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公众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三、活动周总结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省属普通中专需在5月21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职业教育活动周总结,总结要包含参加活动的职业院校数、企业数、教师数、学生数、学生参与覆盖率、参与总人数、主要活动形式、观摩体验活动项目数、媒体报道情况(省级及以上媒体)、活动照片、宣传片等。

  四、其他事项

  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省属普通中专指派专人负责宣传工作,并于5月3 日前将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qq号发送至邮箱。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联系人:李学飞

  联系电话:0791—86765150

  邮箱:3420924688l@qq.com


                               江西省教育厅职成处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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